什麼是特留份?

係指被繼承人必須保留一定比例之財產予繼承人之比例額。此為法律對於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後之生活保障。

誰有特留份?

法律上對於繼承人有最低限度之保障,因此依法有權繼承之人,得主張特留分不被侵害。

特留份數額為何?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下列各款之規定:

1.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2.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3.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4.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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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製造或販賣盜版光碟、大補帖等涉嫌違法者,可向哪些單位提出檢舉?

發現製造或販賣盜版光碟、大補帖等違法者,可逕向各縣、市警察局經濟組或各分局刑事組、法務部調查局所屬各調查處、站等警調單位檢舉,亦可以免付費電話080211039向經濟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組提出檢舉。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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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簡易庭公告法院民事裁定(限定繼承、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宣告死亡)、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離婚事件、履行同居事件、夫妻分別財產制、強制執行。

一般公告:法人變更及設立登記、基金會籌備會公告、清算人公告、股東會公告、董事會公告、公聽會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海外航空版(國外版公告)。

小啟遺失:學生證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

◆分類廣告: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業務、業務客服門市、行政法務、經營人資、行銷企劃專案管理、財會金融專業、學術教育輔導、醫療服務、傳播藝術設計、資訊軟體系統、研發、生產製造品管、操作技術維修、軍警保全、家事服務、資材運輸外勤、資材運輸、司機隨車、營建製圖、旅遊、餐飲、飲食、美髮理容、休閒娛樂、檳榔門市、理容、經銷加盟、通訊、廉讓、借貸、房屋買賣租售)求職便利通、yes123求職網、外勞廣告、Taipei Times台北時報、China Times英文中國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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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S站上所發表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站長或網友可否予以任意轉貼、收錄成精華篇或作其他利用?

著作權法第十條本文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在BBS上所發表的文章,一旦完成即受著作權法保護,所以站長或網友除非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還是不要任意將其內容予以轉貼、收錄成精華篇或作其他利用,比較保險,才不致構成著作權侵害。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ipo.gov.tw/)

 


 

全台灣法院公告、聲明啟事刊登

簡易庭公告法院民事裁定(限定繼承、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宣告死亡)、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離婚事件、履行同居事件、夫妻分別財產制、強制執行。

籌備會、公司股權變動、增資、減資、解散、清算公告、招標公告、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

遺失登報作廢印鑑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合約書遺失、學生證遺失、身分證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護照居留證遺失營利事業登記證遺失縣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遺失

祭祀公業、海外版公告國外航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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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聽廣播介紹一本書《誰綁架了文化創意》(原名:free culture,台大國發所劉靜怡教授譯)。本書作者是美國一位知名的憲法教授,主要是在探討現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他認為,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其目的本在於保護創作者的創意,使其不因智慧財產權輕易遭到侵害而喪失創作的動力,立意相當良善;但是發展至今已經走火入魔,只是保障少數企業/個人龐大的利益,反而造成全人類社會都在付出代價。因為人類的歷史原本就是由前人的文化累積後傳承,後代基於前人創作的文化才有新的創作、新的文化,如果保護太過,會造成後人難以使用前人的遺留下來的文化,反而使創作難以進行,嚴重者甚至可能導致文化難以進步。

主持人舉了個例子。有人想製作現在火紅的「超級星光大道」的紀錄片,影片雖已取得中視授權,但其中有歌手另外保留了自己的肖像權,因此向該紀錄片製作人要求應取得其授權。問題是,其中一個歌手如此主張,那是不是其他歌手也可以這樣主張?那製作人是不是要一個個歌手去取得肖像權的授權?更有甚者,如果鏡頭帶到某位觀眾,那是不是也要取得這個觀眾的授權?觀眾為自己喜歡的歌手製作的應援看板,是不是也要取得著作權的授權?這些授權問題讓這部紀錄片目前似乎處於難產的狀態。

我個人相當贊同這位作者的觀點。對於許多歌手、其所屬公司、相關著作權協會不斷要求的智財權保護、禁止網路下載等,我向來就非常反感。當然,智財權是應該受到保護,但是我認為創作者適時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自己、對社會都有好處。

在此舉日本的兩個例子。傑尼斯事務所,哈日族必定曉得的男藝人經紀公司,就算不曉得也應該聽過木村拓哉吧!他們對於藝人採取非常嚴格的保護措施,肖像權是完全不在網路上開放的,他們事務所的藝人主演的電視劇,在該劇的官網上一定沒有他們藝人的照片。以這種非常手段的保護政策,他們要在海外紅理論上並不容易,因為粉絲全部要花錢買。但是為什麼他們能紅遍東亞?到海外各地開演唱會為什麼能外國粉絲排隊排那麼長?他們必須承認,網路上的非法傳送占有很大的功勞,那有免費宣傳的功效。那麼粉絲為什麼得非法傳送?當然是因為他們對於智財的保護太過的緣故!講極端一點,我們粉絲幫你們的藝人做宣傳,這些藝人才能揚名海外,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跟事務所要點工資?

另外一個例子是遊戲軟體。日本的遊戲軟體賣那麼貴,物價沒那麼高的東亞其他地區負擔不起,不得已只好用盜版。但是,如果沒有那些盜版,遊戲機本身能賣得那麼好嗎?我覺得任天堂公司就很聰明。他們知道盜版風扼止不了,光打擊盜版軟體並不能治本,就換個方式。玩wii的人都知道,wii的週邊硬體配備一大堆,而且三不五時還來個軟體更新,費用又不高,經濟可以負擔得起的人就開始願意讓步使用正版的硬體。其結果,玩wii的花費變貴了一些,還是賣得嚇嚇叫,讓任天堂鹹魚翻身。

個人認為,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在於使用費的合不合理,以及在「所有」的情況下都「應」取得授權,這兩個論點合不合理。創作無價是沒錯,所以理論上訂個高價是應該的;但如果目標是希望全體大眾都知道這個創作的存在,就必須要覺悟,有些人就是付不起高額的使用費,那麼他們當然只好用盜版;而這群人占了社會上的多數。如果使用費能合理化,我覺得盜版的問題就可以解決大半。另外,像是前述超級星光大道的紀錄片那種「基於前人創作而進行新的創作」,是不是一定要取得智財所有權人的授權才能使用否則就違法,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這個論點我也相當質疑。

我很贊同作者在書中的一句話。現在的智慧財產權概念可以用殺蟲劑來比喻──只要是蟲,不論壞蟲或益蟲一律殺光光。這是很恐怖的,嚴重者可能導致一個社會無法新陳代謝,反而再也創作不出像樣的文化。

文章出處:郭怡青律師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5830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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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停拍的原因?

1.未登報紙投標前債權人需刊登報紙拍賣公告,如未刊登或刊登時間未達法定天數。

2.未送達(或送達不合法):拍賣時應送達債務人知道,如未送達或送達被債務人拒收或未依法定時間送達,拍賣前法院會公告未送達並停止拍賣。

3.內容變更:如果拍賣的內容或拍賣條件(產權或點交),如在拍賣前有所變動,法院來不及重新公告時,當日的拍賣也會以拍賣條件變更而停止拍賣。

4.內容有誤:拍賣標示內容有錯誤,也許是法院公告或報紙拍賣公告其一有誤,法院要重新公告拍賣。

5.提供擔保:債務人提供擔保,也會暫停拍賣。

6.暫緩執行: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暫緩執行,停止拍賣三個月(可聲請兩次)共計六個月。

投標前注意事項:
1. 租賃權問題:查明拍賣標的物是否有租賃權存在,法院有無排除。
2. 抵押權問題︰一般拍定後抵押權均可塗銷但經協議且同意者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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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停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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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送達(或送達不合法):拍賣時應送達債務人知道,如未送達或送達被債務人拒收或未依法定時間送達,拍賣前法院會公告未送達並停止拍賣。

3.內容變更:如果拍賣的內容或拍賣條件(產權或點交),如在拍賣前有所變動,法院來不及重新公告時,當日的拍賣也會以拍賣條件變更而停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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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暫緩執行:債權人可向法院聲請暫緩執行,停止拍賣三個月(可聲請兩次)共計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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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租賃權問題:查明拍賣標的物是否有租賃權存在,法院有無排除。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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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0000
發文字號:桃院晴101司執消債更淑字第00
主旨:公告本院101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00
債務人劉○○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開始更生程序。
依據:
一、101年度消債更字第111號開始更生民事裁定。
二、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47條第1項。
公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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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人事廣告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龜山廠)

誠徵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作業員 名,年齡、男女、學歷、經驗不拘,供

膳宿 (每日供一餐,每餐扣50元,住宿費每月扣3000元),長期僱用,工

作時間:日班自08:00時至17:30時,(一班制),不需輪班,需配合加班,

逾法定時數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薪25,854元至27,623元,月休四天,

工作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萬壽路,意者請自即日起至: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

心桃園就業服務站登記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南華街92號電話:03-333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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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租售廣告

房屋買賣租售、店面頂讓小啟廣告刊登方式:
1.準備您的買賣租售文字
2.確認您所要見報的區域縣市

3.房屋買賣租售、店面頂讓小啟,多半刊登在中國時報/自由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
4.刊登尺寸高度:一段(約1.5公分)、二段(約3公分)
5.刊登寬度:依行數計算,每行約為0.18公分
註:經濟時報/工商時報:見報範圍為全國性報紙廣告,不做地區區分。適合大範圍房地產、經銷加盟、頂讓、公告、人事等廣告刊登。刊贈天數及價格均有優惠


 

【廣告360】全台灣報紙廣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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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啟婚友廣告

 

刊登廣告注意事項~

1.報紙徵人廣告依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不可刊登年齡,性別及出生地,若經求職者剪報檢舉,縣市勞務主管機關即可裁罰新台幣30萬元到150萬元。

2. 企業徵才不得「限役畢」,違者將罰30-150萬元!

3. 分類廣告須以當日見報數量多寡來決定縮版情形,實際見報大小各報不同

4. 各大報及各地方版徵人廣告價位及刊贈方式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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