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800

發文字號:北院木民力101年度訴字第000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之判決正本一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公告事項:一、本案是101年度訴字第100號履行契約事件。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楊宗緯得隨時來院領取。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書記官李云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訴字第100

原告蕭亞軒住○○縣中壢市○○路000號訴訟代理人賴○○律師 複代理人周○○律師 被告○○住臺北市松山區○○路03014樓居嘉義縣○○鄉○○厝161號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事件,本院於民國10151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年十二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事實及理由()中華民國101531日民事第四庭法官鄭佾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出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華民國101531 書記官李云馨


全台灣法院公告刊登【廣告360全國報紙廣告代理】
民事裁定、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法拍屋公告、海外航空版、限定繼承、夫妻財產制、支票遺失、股票遺失、簡易庭公告、提存所公告、離婚事件、履行同居事件、本票裁定、法人設立、變更.....等。
籌備會、公司股權變動、增資、減資、解散、清算公告、招標公告....等。
聲明啟事、證件遺失。
祭祀公業。
公告種類繁多,除了刊登各大報紙之外,提供您專刊公告全國版報紙(太平洋日報、都會時報),價錢低廉、全省法院流通認可。今日傳真排版、明天即可見報,免費提供法院掛號寄送服務。

人事分類廣告刊登【全國報紙廣告代理】
電話:(02)2986-3933           傳真:(02)2986-7117

E-mailad@ad360.com.tw     網址:www.ad360.com.tw

arrow
arrow

    法院公告遺失刊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