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為何?
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1.直系血親卑親屬。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配偶與上述四者其中之一者,擁有繼承權。
配偶之應繼分為何?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應繼分如下:
1.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時:均分。
2.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同為繼承時:二分之一。
3.與祖父母同為繼承時:三分之二。
繼承權喪失之事由為何?
- 故意致被/應繼承人於死,或未致死而受刑宣告。
- 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做成/撤回/變更遺囑。
- .以詐欺/脅迫妨害被繼承人做成/撤回/變更遺囑。
- 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遺囑者。
- 對被繼承人虐待/侮辱,被繼承人表 示不得繼承者。 第2款至第4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不喪失。
文 / 法律扶助基金會http://blog.roodo.com/laf/archives/cat_237785.html
【廣告360全國報紙廣告代理】人事分類廣告刊登/法院公告刊登
報紙廣告:人事廣告、房屋買賣租售裝潢廣告(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求職便利通、yes123求職網、Taipei Times台北時報、China Times英文中國郵報。
法院公告:簡易庭公告、法院民事裁定(限定繼承、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宣告死亡)、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離婚事件、履行同居事件、夫妻分別財產制、強制執行。
籌備會、公司股權變動、增資、減資、解散、清算公告、招標公告、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等
遺失登報作廢:印鑑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合約書遺失、學生證遺失、身分證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護照居留證遺失、營利事業登記證遺失、縣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遺失。
祭祀公業、海外版公告(國外航空版)。
公告種類繁多,除了刊登各大報紙之外,提供您專刊公告全國版報紙(太平洋日報、都會時報),登報費用低廉、全省法院流通認可。今日傳真排版、明天即可見報,免費提供法院掛號寄送服務。
本公司有專人為您解說、報價,歡迎來電洽詢。
廣告360報紙廣告刊登:http://www.ad360.com.tw
◎您可在上班時間直接撥電話:(02)2986-3933
◎您亦可將您的刊登內容傳真:(02)2986-7117
◎或E-mail:ad@ad360.com.tw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