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an 30 Mon 2012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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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裁定-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假扣押-海外版公告三單位【廣告360】
- Jan 03 Tue 2012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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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所辦理業務【廣告360】專業登報
- Jan 03 Tue 201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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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提存【廣告360】專業登報
清償提存事件
(一)聲請書類及應備文件:
1.填寫提存書一式二份,依式逐項填明,由提存人簽名或蓋章。提存人姓名、住址應與身分證明文件(個人提存:提出提存人身分證正、影本;法人(公司)提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營業證照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影本。委任代理人:提出委任狀並記明有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但書及同條2項之特別代理權證正、影本。)所載相同。
2.填寫提存通知書一式二份。受取權人二人以上時,每增一人加添一份。
(一)聲請書類及應備文件:
1.填寫提存書一式二份,依式逐項填明,由提存人簽名或蓋章。提存人姓名、住址應與身分證明文件(個人提存:提出提存人身分證正、影本;法人(公司)提存: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或營業證照及負責人身分證正、影本。委任代理人:提出委任狀並記明有民事訴訟法第70條第1項但書及同條2項之特別代理權證正、影本。)所載相同。
2.填寫提存通知書一式二份。受取權人二人以上時,每增一人加添一份。
- Jan 03 Tue 20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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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領取提存物(款)【廣告360】專業登報
(一)應提出下列文件:
1. 填寫「領取提存物聲請書」一式二份,由聲請人簽名蓋章。
2. 原「提存通知書」。但提存通知書未經合法送達或以公示送達方式且未經受取權人領 取者,毋庸提出。 法院准予領取者應題出法院通知函正本。
(二)其他必須文件:
1. 提存通知書上,聲請人如有應為對待給付時,聲請人領取提存物時,應提出要件已具備之證明文件。如受領證書、裁判書、公證書、或必須經法院民事執行處同意領取之通知函,或證明已經給付或免除其給付或已提出相當擔保之文件。
1. 填寫「領取提存物聲請書」一式二份,由聲請人簽名蓋章。
2. 原「提存通知書」。但提存通知書未經合法送達或以公示送達方式且未經受取權人領 取者,毋庸提出。 法院准予領取者應題出法院通知函正本。
(二)其他必須文件:
1. 提存通知書上,聲請人如有應為對待給付時,聲請人領取提存物時,應提出要件已具備之證明文件。如受領證書、裁判書、公證書、或必須經法院民事執行處同意領取之通知函,或證明已經給付或免除其給付或已提出相當擔保之文件。
- Jan 03 Tue 201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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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取回提存物(款)【廣告360】專業登報
(一)聲請書類及應備文件:
1. 填寫「取回提存物聲請書」一式兩份,並蓋用提存人辦理提 存時同一印章或為同式之簽名。如印章不同或其他必要情形(如公司法定代理人變更)時,並應提出最近三個月內之印鑑 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2. 原「提存書」。
(二)依取回原因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填寫「取回提存物聲請書」一式兩份,並蓋用提存人辦理提 存時同一印章或為同式之簽名。如印章不同或其他必要情形(如公司法定代理人變更)時,並應提出最近三個月內之印鑑 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2. 原「提存書」。
(二)依取回原因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如下:
- Jan 03 Tue 2012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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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取回或領取提存物 (款) 之期限【廣告360】專業登報
(一)清償提存之提存物受取人聲請領取提存物,應自提存通知書送達發生效力之翌日起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二)清償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自提存之翌日起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三)擔保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於供擔保之原因消滅後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二)清償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自提存之翌日起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三)擔保提存之提存人聲請取回提存物,應於供擔保之原因消滅後十年內為之,逾期其提存物歸屬國庫。
- Nov 07 Mon 201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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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逾時3年 無法追債【廣告360】專業登報
劉姓男子92年間欠張女170萬元,他簽下一張92年7月22日到期的170萬面額本票抵債,96年初,張女憑本票向法院聲請對劉某強制執行,查封劉某財產,但最後卻因已超過本票的3年時效,台北地院判劉某不必兌現這張本票。
- Oct 04 Tue 20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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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_若未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那遺產該如何處理?【廣告360】專業登報
◎繼承方式有三種:
1、概括繼承:從被繼承人過世時,概括承受被繼承人在財產法上的權利義務。
2、限定繼承:繼承人應在開始繼承時起三個月內辦理。以繼承所得到的遺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3、拋棄繼承: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三個月內做拋棄繼承。拋棄繼承人在財產法上的權利義務。
1、概括繼承:從被繼承人過世時,概括承受被繼承人在財產法上的權利義務。
2、限定繼承:繼承人應在開始繼承時起三個月內辦理。以繼承所得到的遺產去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3、拋棄繼承: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三個月內做拋棄繼承。拋棄繼承人在財產法上的權利義務。
- Oct 04 Tue 2011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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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對繼承是否採全面限制繼承?有無溯及既往?【廣告360】專業登報
(一)民國98年6月10日公布的繼承編修正條文將繼承制度修正為「概括繼承有限責任制度」,於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乃採全面的限定繼承,立法理由乃為符合人民憲法財產權,人格權等基本權之保障,導正「父債子還」造成不正義結果,改採限定繼承原則,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負清償責任。
- Sep 30 Fri 20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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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離婚事件-海外版公告一單位【廣告360】專業刊登
- Sep 30 Fri 2011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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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事件-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海外版公告二單位【廣告360】 專業登報
- Sep 15 Thu 2011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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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勞工-外勞人事廣告-操作工五段12行公告【廣告360】
○○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誠徵操作工 19 名
男女、年齡、學經歷不拘,月薪25316元至30753元,工作時間: 08:00-17:30 (需配合加班,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長期聘僱,供膳宿(2餐/天,每餐50元,住宿費月扣2400元),工作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意者請自即日起洽三重就業服務站,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12號,電話:(02)2976-7157
男女、年齡、學經歷不拘,月薪25316元至30753元,工作時間: 08:00-17:30 (需配合加班,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長期聘僱,供膳宿(2餐/天,每餐50元,住宿費月扣2400元),工作地點:新北市新莊區新樹路,意者請自即日起洽三重就業服務站,地址: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12號,電話:(02)2976-7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