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臨時會決議解散公告刊登3天0410
法院公告:各地方法院簡易庭、法院民事裁定(限定繼承、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宣告死亡)、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夫妻分別財產制、強制執行。一般公告:法人變更及設立登記、基金會籌備會公告、清算人公告、股東會公告、董事會公告、公聽會公告、祭祀公業、拒不過戶聲明啟事。小啟遺失:學生證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身分證遺失、遺失登報作廢、海外航空版(國外版公告)。股份有限公司須刊登三天公報,有限公司刊登一天公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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