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網路著作權問題 (上)提到在網路論壇上發表文章之著作權問題,但是您可別把網路想得太簡單囉!論壇是一個分享空間,除了用文字發表高見外,很多網友會很熱情的提供一些圖檔、音樂等供欣賞,提供這些檔案會不會觸犯著作權呢?相信這個問題,會讓許多網友們很困惑。本文就來談談有關網路上對於攝影、視聽著作之問題。

 

在網路論壇上是越來越活撥了,除了網友們打筆仗外,越來越多的論壇也提供上傳檔案服務,很多網友習慣用圖片來做表達自己的意見、或以圖像來表示自己(此部分除了「人物」有必要探討肖像權的問題外,動物、汽機車因為並非自然人,所以不是肖像權保護的客體),但圖片本身,不論係人物、卡通、動物、汽機車、風景等,都是由製作圖片者取得著作權,要複製或修改、公開展示,都是著作權人的權限,依著作權法條規定,要重製或公開展示這些著作,必須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常常見到網友們在網路上看到不錯的圖片就隨意下載、轉貼、轉寄,這些行為都有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權喔!

 

另外,圖片重製的問題常常發生在拍賣網站,拍賣網站的賣家為了讓買家更清楚拍賣物的內容,大多會而自行拍攝拍賣物的照片,並貼於網站上,這樣的行為有沒有侵害著作權呢?事實上,這是自己拍攝的照片,並沒有構成重製的行為,不論是為了賣書而拍攝書籍封面、為了賣光碟片而拍攝光碟外殼、為了賣明星劇照而拍攝海報等,縱使被拍攝的內容是受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或商品Logo,其拍攝目的都是為賣商品而為公開展示行為,尚在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其他合理使用的範圍。

 

除了圖片之外,影片的著作權問題也是一般人常會見到的。常常看到某部電影被截取一段情節,然後以戲謔的方式用其他語言或台詞改變原著作內容;或者直接模仿政治人物的演說或廣告、MTV內容,而自拍宣傳影片,這些都是為博君一笑的作品,雖然這兩種表演行為頗為類似,但對於「合理使用」的範圍還是有其差異的。 

在網路上流傳的電影「新無間道」應該就是被網友截取電影片段而以配音方式改變原著作內容的代表作了,他是以「無間道」電影片段內容,再加上網友自行配音,造成同樣的影片內容有不同的娛樂效果,這種改變原著作台詞的行為,稱之為「改作」,因為改作而成的創作(指「新無間道」),另外成為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衍生著作,改作人即變成衍生著作的著作權人,雖說如此,畢竟「新無間道」還是以電影「無間道」影片放在網路上供人觀賞,如未經原著作權人同意,即是構成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及第九十三條的侵害重製權及侵害公開傳輸權。

至於以模仿方式呈現的表演,不論係模仿明星、政治人物,或是模仿廣告、MTV而自拍宣傳影片,以其利用目的及性質來看,僅單純為娛樂大眾,應可主張著作權法第六十五條第二項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再者,用新的演員作不同的表達,本身即有創作性的投入,已經是一個「著作」,享有著作權所保護的著作權。

 

網際網路鼓勵每個人展現愛秀、敢秀的創意,讓大家有機會變成眾所週知的人物,這是新世代的表現方式,值得鼓勵。但是著作權法規範是睜大眼睛看著網友們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因此在轉貼或修改他人圖片或影片時,還是要尊重著作權人喔!極道盡言法律事務所楊苡菁http://blog.roodo.com/qq1200/archives/1287962.html

 


 廣告360全國報紙廣告代理】人事分類廣告刊登/法院公告刊登
報紙廣告:人事廣告、房屋買賣租售裝潢廣告(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求職便利通、yes123求職網、外勞廣告、Taipei Times台北時報、China Times英文中國郵報。

法院公告:簡易庭公告、法院民事裁定(限定繼承、支票遺失、股票遺失、宣告死亡)、公示送達、公示催告、民事判決、本票裁定、拍賣公告、法院法拍屋公告、減價特別拍賣、祭祀公業、失蹤人口、提存所公告、離婚事件、履行同居事件、夫妻分別財產制、強制執行。

籌備會、公司股權變動、增資、減資、解散、清算公告、招標公告、法人設立登記,法人變更登記...等

遺失登報作廢印鑑遺失、提單遺失、發票遺失、合約書遺失、學生證遺失、身分證遺失、畢業證書遺失、護照居留證遺失營利事業登記證遺失縣市政府核發使用執照遺失

祭祀公業、海外版公告(國外航空版)。

公告種類繁多,除了刊登各大報紙之外,提供您專刊公告全國版報紙(太平洋日報、都會時報),價錢低廉、全省法院流通認可。今日傳真排版、明天即可見報,免費提供法院掛號寄送服務。
 

本公司有專人為您解說、服務;保證不偷版、不偷行,歡迎來電洽詢。

◎您可在上班時間直接撥電話:(02)2986-3933
◎您亦可將您的刊登內容傳真:(02)2986-7117
◎或E-mail:ad@ad360.com.tw
◎廣告360網站:http://www.ad360.com.tw
【或+好友LINE ID: ad360ad360 即可聯繫我們】
【或在官網留言板裡留下您的訊息,我們會儘速回覆您】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30-下午5:30

※廣告費用 :專案價優惠中

※聯絡方式 :(02)2986-3933

※聯絡信箱 :ad@ad360.com.tw

※廣告360網站:http://www.ad360.com.tw/

 

arrow
arrow

    法院公告遺失刊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