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遺失.jpg

支票遺失報紙刊登注意事項:
1.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
2.附記無需刊登,並將報紙全版保存
3.如未遵期刊登,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全國法院公告種類繁多,我們除了提供各大報紙之外,建議您選擇全國版見報太平洋日報、都會時報、民眾日報 (價錢低廉、法院認可),今日傳真、明天即可見報。(免費提供法院掛號寄送服務,再以平信寄報紙供客戶留存)不論您在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宜蘭、花蓮、台東或馬祖、金門、澎湖等外島地區,台灣各縣市皆可服務刊登廣告價格便宜,免費估價,隔天立即見報,刊登完畢免費提供法院掛號寄送服務。

 


 

◎您可在上班時間直接撥電話:(02)2986-3933
◎您亦可將您的刊登內容傳真:(02)2986-7117
◎或E-mail:ad@ad360.com.tw
◎廣告360網站:http://www.ad360.com.tw
【或+好友LINE ID: ad360ad360 即可聯繫我們】
【或在官網留言板裡留下您的訊息,我們會儘速回覆您】

 

arrow
arrow

    法院公告遺失刊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