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月00日
發文字號:北院隆民悅102年度審訴字第00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007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一、本案是102年度審訴字第007號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事件。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007得隨時來院領取。書記官馮姿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2年度審訴字第007號原告○○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北市○○路0段123號法定代理人007住同上被告007住○○縣○○市○○路123號0樓之0(應受送達處所不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信用卡消費貸款事件,本於中華民國102年0月0日言詞辯論終結,決如下:主文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616,902元,及其中新台幣452,013元,自民國102年0月0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20%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新台幣6,840元由被告負擔。中華民國102年0月00日民事第六庭法官林秀圓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
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中華民國102年1月00日書記官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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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私立東海文理短期補習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申請登記資料
申請日期:一百零二年 一月十 日
登記日期:一百零二年一月三十日
登記項目:
一、申請人事業名稱:私立東海文理短期補習班
二、補習班所在地:○○縣○○鄉○○村○○路123號
三、負責人姓名:林志玲
四、負責人住居所:同上
五、個人資料檔案名稱:學A01
六、個人資料檔案保有之特定目的:客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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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變更登記公告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00日
發文字號:南院龍法登他字第123號

主旨:公告王○○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1年0月0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9條、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007條(案號為101年度法登他字第00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3屆姓名及住所如下:董事長趙○○台北市○○路一段123巷21號6樓。董事林○○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13巷17號4樓。董事李○○新竹市○○街123巷6弄10號。董事楊○○台南市○○路二段123號。董事蘇○○台南市○○街145號。董事周公告台南市裕豐街84巷55之2號3樓。董事劉○○台南市○○街007巷123之2號3樓。董事郭○○台南市○○路123巷101弄3之1號。董事陳○○台中縣太平市○○路123號。董事王鴻海嘉義市○○街36之123號12樓之1。董事翁○○台北市○○路二段123巷007號4樓。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吳○○。

三、新任董事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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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社團法人設立登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
發文字號:桃院永法登社字第007號
主旨:公告王○○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忠孝仁愛育德道務發展協會設立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
中華民國101年0月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聲請人完成法人登記程序後,發給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第11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007號(案號為100年度法登社字第00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及類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忠孝仁愛育德道務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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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拍公告

刊登強制執行公告注意事項: 

     1. 請於文到5日內,在本院轄區有銷售之各報刊登新聞廣告

     2. 拍賣公告應刊登新聞紙廣告1日,登刊之報社由債權人自行選擇。

     3. 刊登之新聞紙及收據,應立即送交或寄交承辦股。


【廣告360】全國報紙廣告代理:    

1.各類法院公告、海外版公告

2.證件遺失、聲明啟事

3.籌備會、法人設立、變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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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公告(第一次拍賣)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0000

發文字號:投院平101司執助愛字第000

主旨:公告以投標方法拍賣本院101年度司執助字第000號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債務人許○○所有如附表所示不動產有關事項。依據:強制執行法第81條。公告事項:一、不動產所在地、種類、權利範圍、實際狀況、占有使用情形、拍賣最低價額、應買資格或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均詳如附表。二、應買資格或條件,詳見不動產拍賣綜合事項。三、保證金:應以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支票、匯票或本票,放進投標保證金封存袋內,將封口密封,不必向本院出納室繳納(投標書及保證金封存袋,向本院服務處購買,並應依投標書所記載之注意事項填載)。如果得標,保證金抵充價款,未得標者,由投標人當場領回。四、投標日時及場所:1011000日上午930分起,將投標書連同保證金封存袋,投入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標櫃內。五、開標日時及場所:1011000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民事執行處投標室當眾開標。六、得標規定:以投標價額達到拍賣最低價額且標價最高者為得標人,如投標人願出之最高價額相同者,以當場增加之金額最高者為得標人,無人增加價額者,以抽籤決定得標人。關於投標無效之情形,請參考投標書背面之記載。七、交付價金期限:除有優先承買權人須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另行通知外,得標人應於得標後7日內繳足全部價金。逾期不繳,得將不動產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所得之價金,如果少於原拍賣之價金及費用時,原得標人應負賠償差額之責任。如由數人共同買受,其中1人逾期未繳足價金,全部視為廢標,再行拍賣之差額,由原拍定人連帶賠償。八、其他有關事項:詳本院拍賣公告欄張貼之不動產拍賣綜合事項(張貼於本院投標室公告欄及公告於在本院網"http://ntd.judicial.gov.tw/notice.doc")。附表:101年度司執助字第000 財產所有人:許○○

編號1 土地坐落 縣市南投縣 鄉鎮市區南投市 段○○ 小段 地號000地目建 面積平方公尺151.91 權利範圍3分之1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1,100,000 備考許○○  編號2 土地坐落 縣市南投縣 鄉鎮市區南投市 段○○ 小段 地號000 地目建 面積平方公尺97.27 權利範圍3分之1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700,000 備考許○○  編號3 土地坐落 縣市南投縣 鄉鎮市區南投市 段○○ 小段 地號000 地目建 面積平方公尺381.25 權利範圍3分之1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2,700,000 備考許○○  編號4 土地坐落 縣市南投縣 鄉鎮市區南投市 段○○ 小段 地號000 地目建 面積平方公尺86.39 權利範圍3分之1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620,000 備考許○○

編號1 建號115 基地坐落建物門牌 南投縣南投市○○段000地號 營盤路000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2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樓層面積合計1層:50.21 2層:54.05合計:104.26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權利範圍全部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1,000,000 備考許○○

編號2 建號115-2 基地坐落建物門牌 南投縣南投市○○段5000地號 南投縣南投市○○路000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鋼骨廚房倉庫1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樓層面積合計地面層:26.2 合計:26.2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權利範圍全部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70,000 備考許○○(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編號3 建號115-3 基地坐落建物門牌 南投縣南投市○○段568地號 ○○路000 建築式樣主要建築材料及房屋層數住宅鐵架浪板造 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樓層面積合計3層:67.85 合計:67.85 附屬建物主要建築材料及用途 權利範圍全部 最低拍賣價格(新臺幣元)90,000 備考許○○(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點交情形:點交否: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一、據地政人員稱及鑑價報告記載:拍賣000000000000地號土地相連,除000地號土地為000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外,其餘地號土地上有其他共有人之建物坐落,並有部分區域為空地、部分種植果樹、短期蔬菜等作物,000地號土地上之000號建物有增建(經測量後編定為115-2115-3建號)。據債權人代理人稱:前開000號建號建物及其增建部分為債務人自住,僅就債務人所有之建物及土地持分執行等語。本件拍定後,000000000000建號建物點交:000000000000地號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均不點交。二、拍賣之土地均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三、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除000000000000建號建物外,其餘地上建物及作物均未一併估價拍賣,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賣之000000000000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僅拍賣債務人之應有部分、建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指定人自理。四、拍賣之土地均係拍賣不動產所有權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本件係合併拍賣,如有共有人優先承買,須就全部土地建物一併承買。備註一、上開不動產7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28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三、保證金新台幣:1,256,000元。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蘇雅玲


刊登強制執行公告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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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示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雇主辦理國內招募求才廣告刊登報紙規定

發布日期:2012/06/29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勞職管字第1010003872號 

核釋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七條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國內招募,應以合理勞動條件向工作場所所在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才登記後次日起,依工作場所所在地指定在國內下列新聞紙之一家刊登地區版求才廣告三日,且刊登求才廣告字體應清晰可辨識(版面及字體大小如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1.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臺灣時報、中華日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2.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更生日報。

3.其他直轄市或縣(市):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

 

另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勞職許字第○九七○五○三二六四號令,自即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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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股票遺失公告注意事項: 

1.應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

2.法院並未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由聲請人自行選報刊登。

3.附記無需刊登,校對無誤刊登新聞紙後送法院報紙應全版保存,請勿剪開。

4.如未遵期刊登,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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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司催字第000

聲請人  ○○印刷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設新北市○○區○○路1164樓之3

法定代理人 吳○○ 設新北市○○區○○路1164樓之3

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他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3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101829民事第四庭司法事務官  簡仁駿

支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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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刊登夫妻財產制公告注意事項: 

1.聲請人收到公告後請核對,如發現錯誤請洽本處承辦人更正;如正確請依公告及附件(財產清冊)整件之文字刊登日報新聞紙一日,並將整頁報紙送處(或具狀檢送)附卷被查。

2.登記公告未登報,對於第三人不生對抗之效力。

3.請自行保存公告及報紙一份,以便日後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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